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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智慧城市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29 来源:利川市智慧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利川市智慧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中心职能职责,全面、及时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1.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中心主动在利川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各类信息16条,包括:利川市智慧城市建设服务中心领导信5条、财政预算信息1条、财政决算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0条、其他信息7条、建议提办案0条、乡村振兴0条、疫情防控0条、信息招录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同时结合工作职能,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找得准、找得快。中心属事业单位,全年无回应解读情况、无举报投诉情况发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出现发布有损国家形象、尊严、安全、利益的信息的情况。

2.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2023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件。

3.政府信息管理。所有公开的信息需严格审查,重要信息报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4.平台建设。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完成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5.监督保障。明确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办公室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督办各股室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必要文字表述。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必要文字表述。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必要文字表述。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偶有错别字现象出现,二是内容更新不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我中心将加强对所发布信息的审核校对,确保信息质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第一时间对信息进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由我中心主办、会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0件、政协代表建议主办3件,会办1件。我中心对会办件均按时将答复提交给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进行公开。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中心按照国务院、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

4.2023年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责任编辑:陈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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