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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5:50 来源:利川市司法局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以来,利川市司法局对标上级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分类,畅通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本单位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69条,其中: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6条,通过法治利川公众号、报刊媒体等公开信息963条。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动态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及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收集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始终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不定期组织相关科股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规定,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总体水平,提高政务公开质量,让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等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利川市司法局未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利川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一是在公开信息时,"公开"和"保密"在具体实践中难以界定,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属性的确定标准掌握得还不够准确。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具体流程事项等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二是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本单位本年度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共4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3件。

(三)本单位本年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责任编辑:陈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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