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市直部门 > 市乡村振兴局

利川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6:58 来源:利川市乡村振兴局 字体:加大 减小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市政务局的业务指导下,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维护、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2.明确公开内容。依据职能职责,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领导信息、政策解读、财政资金、乡村振兴、招考录用、建议提案办理等。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步到利川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于部门生成的最新信息,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开,对于已经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对存在表述错误的及时更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我局已开设6大类15项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2023年合计公开政务信息70余条。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以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为导向,坚持服务惠民的工作理念,一手抓“公开”,一手抓“服务”,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数据共享共用,优化创新网站服务体验。

(四)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接受季度考核、第三方评估等各项考核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各项内容,持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偏少,公开形式单一,图文等创新形式的解读较少,政策文件公开较少等问题。2023年,我局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优化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工作全覆盖,标准目录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开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学习深度和培训力度,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引导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

二是严格把关。建立健全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按照规范流程,先审批后公开,层层把好内容关。

三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同时向社会公布单位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已对27号建议(会办)“关于《打好华中药库保卫战》的建议”、31号建议(会办)“关于‘打造绿色蔬菜示范带,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的建议、47号建议(主办)“关于如何打造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的建议”、81号建议(会办)“关于建立以乡村民宿发展为重心的利中盆地乡村旅游集聚区的建议”和8号提案(会办)“关于‘实施惠农风险补助、做强产业巩固成果,以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方面的建议”、18号提案(会办)“关于硬化团堡镇新田坝村产业路的建议”、39号提案(会办)“关于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升级的建议”、63号提案(会办)“关于科学规划我市木本中药材种植的建议”等建议提案回复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主动公开我单位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

2.及时发布和更新重大政策相关解读;

3.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内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4.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中央、省、州相关要求,在乡村振兴专栏公开本年度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并转发上级或公开本级指定的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以及监测户消除、识别,项目资金等信息。

利川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9日

责任编辑:陈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