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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财政局关于补充征集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4 15:36 来源:利川市财政局 字体:加大 减小

利川市财政局

关于补充征集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

定点场所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对利川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进行补充征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用途

本次补充征集范围为利川市境内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党政机关会议的酒店等场所。确定的定点场所将纳入我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范围,为利川市党政机关会议提供住宿、餐饮和会务服务。

二、征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相关规定,结合利川市财政局2025年11月14日发布的《利川市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及2025年12月12日发布的中标结果,因首次招标仅有两家供应商中标,无法满足全市党政机关会议需求。根据原招标文件中关于后续补充征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本次补充征集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422802—2025—00402)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施和专业服务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及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征集文件获取

本次补充征集不另行发布征集文件,供应商应按照利川市财政局于2025年11月14日发布的原招标文件(可在原公告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查阅或下载)中规定的服务要求、评审标准、协议内容以及投标文件格式等要求准备投标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纸质投标文件。

2.递交份数: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密封包装。

3.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递交地点:利川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股105室(联系人:赵蔚 15342820966)。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评审办法

我局将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组织评审小组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补充入围的会议定点场所。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次补充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因参与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3.征集方不保证所有递交文件的供应商最终入围,对未入围原因以适当方式作出解释。

4.入围结果将通过利川市人民政府官网、指间利川等媒体公告,并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八、联系方式

1.征集单位:利川市财政局

2.地 址:利川市和平南路33号

3.联 系 人:赵蔚

4.联系电话:0718-7286059

利川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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