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乡镇、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有力有序防范应对汛期各类自然灾害,根据省、州防办及应急值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5年汛期值班工作提示如下:
一、值班时间
4月15日8:30至10月16日8:30。
二、值班要求
(一)日常值班
1.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乡镇、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见附件)要严格执行防汛抗旱值班规定,落实汛期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后勤保障,确保汛期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不失控。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汛期值班的连续性。
2.各乡镇、各单位要维护保管好视频调度设施设备,保持视频调度系统24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应急管理系统带班领导24小时在岗。
4.各乡镇、各单位发生灾情、险情要及时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防办等相关单位。
(二)重点时段值班
省、州、市气象局发布重大气象专报预测有灾害发生期间,副县级以上带班领导干部适时组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安排部署指导工作;按要求参加省、州防指视频调度会议。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带班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应急视频调度室带班,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带班负责人在岗带班。市防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防汛工作负责人到指挥中心参加防汛应急工作。
(三)应急响应期间值班(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1.启动利川市防汛I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委书记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指挥,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组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除市防指指挥长有工作安排外,其余时段均在本单位应急视频调度室带班,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带班。
2.启动利川市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指挥,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组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除市防指指挥长有工作安排外,其余时段均在本单位应急视频调度室带班,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带班。
3.启动利川市防汛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期间,市政府带班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坐镇指挥,适时组织市防指成员单位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带班负责人在本单位应急视频调度室带班,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带班负责人在岗带班。
(四)乡镇值班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值班工作制度并贯彻执行。
三、值班纪律
在汛期值班值守期间,凡因不遵守相关规定,不认真履行值班值守职责,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利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