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罐头、饮料13个大类162批次食品进行抽检。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54批次,检验不合格8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15批次,不合格8批次;调味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糕点6批次、肉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罐头1批次、饮料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利川市田秀珍生活超市经营的生姜(老泥姜)经抽样检验,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利川市向培超百货超市一把伞店经营的芒果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利川市颜群芳蔬菜经营部经营的葱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利川市秋森便利店经营的小台芒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利川市吴科蔬菜配送有限公司经营的白芹,进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利川市珩珩水果店经营的海南小芒果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利川市钦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山药和小米椒,经抽样检验,山药的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小米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