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食品监管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小行业”规范化管理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17 19:50 来源: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加大 减小

为切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消除短板效应,进一步规范创卫工作中“三小行业”(即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经营行为,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放心消费,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整治、全面达标”的原则,着力解决“三小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监管盲区、弥补监管空白;促进“三小行业”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和管理水平,力争补齐创卫工作中“三小行业”监管短板。

二、整治对象

创建区域内的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

三、组织领导

为 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党组成员、利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陈建平同志为组长,市市场监管局书记罗洪涛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两乡两办分管创卫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王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股负责人谢华东同志任副主任,食品股工作人员覃阳同志(联系方式:13093263585)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及信息报送。

四、职责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摸清我市“三小行业”的底数,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开展“三小行业”日常监管及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三小行业”经营行为,积极对接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合卫健局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督促“三小行业”经营者健全防蚊、防蝇、防鼠、防蟑设施,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组织“三小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开展创卫知识宣传工作。

市卫健局:开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及发放,指导“三小行业”经营者完善防蚊、防蝇、防鼠、防蟑设施,开展“三小行业”从业人员四害防制及创卫知识宣传。

两乡两办:根据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的要求,结合平安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督促各包保干部定期开展“三小行业”包保督导工作,对包保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五、整治标准

(一)共性部分

1.证照管理

(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表、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行业综合许可证等)、健康证等证件信息;

(2)证照在有效期内,现场无超范围经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符合风险管理规定;

(3)领证开业三个月以上的餐饮单位(小餐饮除外)必须进行量化分管理,要有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

2.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2)接触无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从业人员要戴口罩、手套,不能留长指甲、戴首饰;

(3)经营场所内不得进食、吸烟等。

3.环境整洁,设施设备齐全,无卫生死角。

(1)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无积水及垃圾;墙壁、门窗及屋顶光洁,无污物及塌灰等;

(2)空调、风扇、通风口、灭蚊灯、冰箱柜等设施外部清洁,无积尘及污垢等;

(3)物品分区、分架、分类、离地、离墙存放,摆放规整,无堆放、混放及卫生死角;

(4)健全“三防”设施。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配置有效的防蝇纱窗、塑料门帘或风幕机;封堵室内外各种鼠类通道,下水道出口设水封或防鼠隔栅,木制门下包30CM铁皮,防止老鼠出入;废弃食物盛放容器与垃圾桶应加盖密封,及时清运。

(5)直接入口性食品和餐饮具有防污染设施。

4.不出售、不加工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厂商的“三无”食品及有毒有害、过期失效、腐败变质、掺杂使假和假冒伪劣食品。

(二)个性部分

1.小食品店

(1)销售散装食品时,在货架(台)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厂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容器存放,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

(2)对进货渠道和供货商进行严格索证索票,并进行登记管理;对经销的食品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台帐上注明商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生产企业厂名厂址等相关资料;

(3)经营需冷藏、冷冻食品的要有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

2.小餐饮店

(1)在就餐场所有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光盘行动”、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明码标价;

(2)有独立上下水,消毒、保洁设施齐全、操作规范;

(3)餐厨废弃物去向必须记录真实完整、并签定相关合同。

3.食品加工小作坊

(1)加工销售完全独立分间进行;

(2)有进货和销售等基本的管理制度及台账,原辅料和产品运输、储存标准符合相关要求,实行原辅料进厂把关和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属地实际和责任分工,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层层发动、层层落实,营造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二)再次摸排,建立更新两个台账(6月20日—6月30日)。结合整治标准对全市“三小行业”开展再摸排、再告知,动态更新“三小行业”监管台账及问题台账。

(三)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攻坚。(7月1日—8月31日)。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重点隐患和重点经营场所突击攻坚。严守整治标准,通过问题曝光、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各经营者按时完成整改,规范“三小行业”经营行为,确保问题台账清零。

(四)常态化巡查,巩固成效。(9月1日以后)。强化对“三小行业”的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促使“三小行业”经营者加强自律。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三小”食品安全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强化全员创卫意识,明确分工,履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要防止重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经营户守法经营,使无证无照、不符合“三小行业”经营规范等非法行为得到消除。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健全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规范、卫生的经营环境。

(三)严查违法行为,强化整改力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的,要严格要求生产经营者按照要求开展整改;对无证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经整改符合办证条件的,予以办理有关证照;经整改仍不符合办证条件或者拒不配合整改的,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效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加大对“三小”的治理整顿力度,全面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位信息报送联络员,及时总结经验成果和工作特色亮点,每月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