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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培训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2 18:55 来源: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精神,在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市人社局审核,利川市佳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认定培训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5月22日—5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18—7233368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陈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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